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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学生入党志愿服务记录表

学生办公室

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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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学生入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志愿服务记录表.doc

教育学部学生入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增强学生党员服务意识,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彰显中国共产党服务宗旨,现制定教育学部学生入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在教育学部参加推优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参加转正的预备党员,均需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志愿服务,否则不予发展或转正。

第二条  入党志愿服务指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利用自己时间、技能为学校、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在班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和非公益性导师项目不属于志愿服务范围。

第三条  入党志愿服务类型:社会层面如奥运会、世博会、园博会等;学校层面如庆典仪式、会务服务、寒暑假社会实践等;基层单位层面如到社区、福利院做义工等;其他指定计入志愿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学部学生成为发展对象之前,志愿服务时间须满30小时(其中研一、博一同学须满20小时);转为正式党员之前,预备党员须在预备期内完成2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发展时不在教育学部的预备党员,入校后在预备期内完成不少于10小时志愿服务。时间不满足规定要求者,不予发展或转正。

第五条  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前到学部网站下载《志愿服务登记表》。校外志愿服务,须相关单位加盖公章;学校学部志愿服务,须在活动结束起三日内持《志愿服务登记表》到相关老师或负责人处签字盖章,逾期不予认证。

第六条  志愿服务时长由活动负责人确定(乘车时间以单程一小时为基准,一小时以内的不记录,超过一小时的按实际乘车时间以小时记录)。发展、转正大会之前,由各支部书记完成志愿服务统计审核认证工作。

本办法自201341日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入党志愿服务登记表

 

 

所属党支部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志愿服务时间 

 

志愿服务地点

 

志愿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总结 

 

认证服务时长

 

认证人员评价

 

认证人员签名

(签章)

认证人联系方式 

 

认证时间

20            日 

党支部书记意见

 

签名:            时间:20     

学部学工办意见

 

签名:            时间:20     

                                                

备注:

1.该表仅适用于教育学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志愿服务考察;

2.每次志愿服务均需填写此表,发展或转正前交党支部书记审核;

3.表中所有项目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如不属实,取消本次认证;

4.该表个人信息和志愿服务部分由本人填写,“认证服务时长”、“认证人员评价”由认证人员(所在志愿服务单位或组织志愿服务的负责人)填写;

5.校外志愿服务,需在“认证人员签名”一栏中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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