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分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党建工作
2016-05-12
871
各教工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教育学部分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凡组织关系隶属教育学部分党委的党支部和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一)教育学部表彰奖项设置
1.先进党支部:2个。基本条件是:(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积极带领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得好,党支部活动有特色,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优秀党员:8名。基本条件是:(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产业等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带头服务师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力,自觉履行党员义务。(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
3.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基本条件是:(1)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2)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3)坚持勤政务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对本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有力。(4)坚持改革创新。认真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本单位党务工作成绩显著。(5)坚持服务党员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党建创新活动奖:1个。基本条件是:(1)突出创新性。在基层党建工作实践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富有创意、特色鲜明、品牌带动效应强,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新做法、新探索、新经验。(2)体现实践性。贴近学校党建工作实际,任务具体,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持续性。(3)具有实效性。能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推动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在相关工作中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二)可申报的学校奖项设置
1.优秀党日活动
基本条件是:(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立足当前学校、学院主要工作,结合党支部实际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2)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注重创新,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岗位特点设计方案,能激发党员的热情和积极性。(3)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2.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
基本条件是:(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党性强,理想信念坚定。(3)模范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争做“四有”好老师,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关心关爱学生,受到学生爱戴。(4)勤奋敬业,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水平高,学术道德修养好。(5)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在教师中具有明显的表率作用。
3.管理服务标兵
从全校管理服务岗位的党员中产生。基本条件是:(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服务。(2)勤于学习钻研,勇于开拓创新,岗位技艺精湛,业务专长突出,工作热情饱满,办事严谨周到,注重质量效率,讲求方式方法,工作态度、水平和业绩得到公认。(3)求真务实,作风过硬,胸怀大局观念,善于沟通协调,厉行勤俭节约,在工作团队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4.老有所为标兵
从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中产生。基本条件是:党性观念强,品德高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正能量、帮困助贫、志愿服务、关心下一代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展现离退休党员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范,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采取民主公开、自下而上的形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教书育人模范党员教师推荐人选应从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中产生,其他表彰项目的推荐人选不能交叉。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对推荐对象要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
2.“先进党支部”和“党建创新活动奖”各支部可自荐和推荐其他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以个人自荐、党支部推荐,其中“优秀党员”各支部按党员比例的10%进行推荐。
3.5月20日(周五)中午12:00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申报表(见附件)和推荐材料只需发电子版发至feparty@bnu.edu.cn。
4.教育学部分党委将组织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单位和人选进行考察、评选。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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