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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

学生办公室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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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及学院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招聘要求:

其中C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二、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请参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9117号),链接:http://rsc.snnu.edu.cn/browse.asp?id=1126

(二)引进或常规补充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中文、理基础学科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知名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3.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或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5.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三)外籍专业教师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教学或研究经历,能够运用英语独立讲授至少1门专业课程(不含小语种专业外籍教师);在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者优先聘用。

4.专业背景符合学校的学科设置,符合相应专业的教学需求。

5.连续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

(四)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符合各流动站对博士后人员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应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并自愿应聘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教师岗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本人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材料(证明材料请规范命名并使用JPG/JPEG格式图片打包发送)电子版发送至jyxy@snnu.edu.cn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应聘某某岗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将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各类人员招聘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3.后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田家炳楼教育学院办公室

电话:029-85308047

电子邮箱:jyxy@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教师岗位应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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