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简介
教育学部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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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的前身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系,再前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原理)教研室,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成立时改用现名。
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的学者在这里弘文励教,生产并传播先进的教育思想与文化,形成了以学术使命、社会责任、批判精神为核心的学术传统,同时在学科方向整合、重大问题研究、研究范式创新、创新人才培养、学术团队建设和服务社会需要与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主要依托教育学原理学科发展,现在承担着“教育学原理”、“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北京师范大学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两个二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本科设教育学专业(早先为学校教育专业),授教育学学士学位。硕士设教育学原理专业,授教育学硕士学位。博士设教育学原理和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两个专业,授教育学博士学位。
“教育学原理”学科历史上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科的主要孵化器,1987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1997年被批准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1年再次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是国内历史最悠久、最具优势和特色的教育学科之一,在国际教育学术界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
研究院下设四个学科团队: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哲学团队;教育社会学与教育人类学团队(含教育社会学与教育人类学、家庭教育和传媒教育三个研究方向);德育原理(含公民与道德教育);教育政策学与教育法学团队。
一系列重要的教育研究中心也在这里扎根,它们是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余雅风教授任主任)、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檀传宝教授任主任)、民族教育与多元文化研究中心(郑新蓉教授任主任)、生命教育研究中心(肖贵祥教授任主任)与家庭教育研究中心(陈健翔副教授任主任)。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的国际化进程也在提速。Gregery Misiaszek博士是我院的在编教师。研究院与伦敦大学、日本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一系列重要学者都有稳定的合作交流。与港澳台的学术交流也达到一个新阶段,台湾台南大学姜添辉教授在院任兼职教授。
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有着底蕴深厚的团队文化,尊重教师个人发展的自主性,初步营造出一个专业而专注的学术环境。作为中国原创教育理论研究的重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正在进入一个百花齐放的新阶段。实践取向的教育学范式研究、生命教育研究、语言文化适切与回应的教育学研究、民族教育研究、新制度教育学研究、传统教育智慧研究、信仰教育与教师信念研究、道德教育原理研究、公民教育研究、教育的公共性问题研究、教育法学研究、教育政策分析,都取得了重大突破,涌现了一大批原创性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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