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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科普手册丨你真的了解高校奖助贷政策吗?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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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奖助贷政策与大家的在校生活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学部的奖助勤贷工作中经常被大家cue到的问题,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需要申请人牢牢记住、按时履约的资助项目。 以下就同学们关注、关心的问题予以回答:

Q: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A: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Q: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

A: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Q: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否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A: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Q:研究生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A:研究生阶段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中,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能申请)三种奖助资金;参加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享受“三助”岗位津贴;以及获得其他包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在内的其他资助政策。

Q: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A: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学生同一年不可以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Q: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A: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借款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申请,在校生暑假期间向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各校规定)通过培养单位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

Q:每学年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A: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每人每学年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本科生每学年最多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多12000元。

Q: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申请多长时间?

A: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Q: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A:贷款学生在毕业后36个月内可以只还利息毕业后的第37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

Q:学生毕业后可以先不还贷款,等攒够了足额的钱然后一次性还清吗?

A:不可以。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按照还款合同按月偿还,未按时还款均属于违约,将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记录。可以先按月还款,等攒够了足额的钱再一次性还清。

Q:违约的贷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A:(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忘记这个知识点的请看上期推送!)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经办银行的双方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毕业季已到,也许这些与基层就业相关的资助政策可以帮助到你~

Q: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A: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地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Q: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A: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Q: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区?

A: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Q: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A:(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Q:“村官”计划是否能够申请补偿代偿?

A:可以。 

学校和学部相关的资助政策及资助项目申请都会通过学校资助中心官网、学部官网等网站发布,也会在各年级群和班级群内及时转发,请大家务必关注相关通知,看清申请程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准备相关材料,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资料来源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等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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