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开展教育学部2021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分测算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09-18
459
2018-2020级本科生:
按学校及学部要求,2020-2021学年度教育学部本科生奖助学金要以学生综合测评分为依据。具体综合测评材料见附件。请2018-2020级本科生自行下载附件,班长组织班级开展综合测评算分工作。
一、工作流程
(一)学习成绩
各年级各班分工合作,按专业算出学习成绩分,并在年级内各班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班长于9月26日24:00前提交到学部学工办jiaoyuxuebu202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20××级-学业成绩汇总表”。学工办在学部官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后不接受更改成绩。
1、学习成绩,包括所有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专业前置课不算),所选的体育课成绩算入公共必修课之中;
2、专业前置课不及格不能参评奖学金,辅修不及格可参评奖助学金;
3、交换生的成绩核算,以盖章版的《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课程认定申请表》为准,若尚未转换成绩,请尽快找学部本科生教务老师转换;
4、缓考的,可以参评奖学金,缓考课程成绩不计入;缺考的或成绩单上显示0分的,请学生本人及时想办法处理,并和班长说明情况。若课程成绩有不及格或缺考的,参与综合测评,但不参与后续的评奖评优;
5、18、19、20级有希望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前准备好面试PPT(3-5分钟陈述);国家奖学金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附加分
各年级各班算出附加分(即除成绩以外的加分,可用附件3的表格统计此项分数),并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学部监察人事部。
(三)监察人事部算出综合测评分(85%的学习成绩+15%的附加分=综合测评分),并在学部内公示。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分门别类整理好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只收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留存。
1、 提交纸质证明材料+附件3
各位班长于9月27日(周一)17:00前,将本班的纸质版附加分证明材料交到英东245室,电子版班级汇总表格(附件3)提交至jyxbzongce2021@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班级名称-附件3明细登记表”
纸质版材料,每个同学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上及里边的每一份材料的右上角都用铅笔写上“班级+学号+姓名”。电子表格以“2018级1班张某某”格式命名)。(9月28日-30日期间,各位同学可根据附件提供的证明模板,及时补充证明材料并盖章。)
2、第一次公示:9月30日18:00后,监察人事部将在学部网站-学生园地-通知公告版块,反馈综测材料审核意见,各位同学根据反馈意见,修改自己的证明材料。
3、递交补充材料:10月8日17:00前,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综测补充材料纸质版,交到英东245室(若已开具的证明材料,不是附件模板格式的,但只要包含有关信息,也可视为有效材料);
4、最终公示:10月9日。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改。
注意:教育学部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相关材料,均以本附件为准。
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给班长。
其他:此通知也已同步发到教育学部内部社区,可经由学部主页-学部社区访问或者手机企业微信 app-工作台-学部社区访问。后续内部通知将主要发布在学部社区,请各位师生周知。此通知的学部社区对应的链接:请点击访问。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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