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教学办公室
2023-03-21
21726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报到地点:英东楼二层大厅
笔试地点:报到时详见英东楼二层大厅布告栏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报到时间 | 笔试时间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040101教育学原理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英东楼302(候场教室英东楼129 )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1课程与教学论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15:10 | 英东楼822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2学校咨询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 8:30 | 英东楼536 |
040103教育史01中国教育史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10:00 | 英东楼442 |
040103教育史02外国教育史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英东楼442 |
040104比较教育学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50 | 英东楼723 |
040105学前教育学01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 3月23日8:30-11:30 | 3月23日 14:00-17:00 | 3月24日8:00 | 英东楼318 |
040106高等教育学01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30 | 英东楼318 |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 3月23日8:30-11:30 | 3月23日 14:00-17:00 | 3月24日14:30 | 英东楼454 |
040109特殊教育学01-06方向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英东楼4202 |
0401Z1教师教育 | 3月23日8:30-11:30 | 3月23日 14:00-17:00 | 3月24日9:00 | 英东楼614 |
0401Z2互联网教育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演播楼214 |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01教育管理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30 | 英东楼552 |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02教育经济学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30 | 英东楼560 |
078401教育技术学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演播楼102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3月24日8:30-11:30 | 3月24日 14:00-17:00 | 3月25日8:00 | 演播楼102 |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3日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2023.zs.graduate.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自述(含学术背景、在所申请专业曾做过的研究工作、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目标等,字数不少于500字),以及能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现的各种材料。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统考招生计划 |
040101教育学原理01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哲学 | 1 |
040101教育学原理02教育政治学与教育法学 | 2 |
040101教育学原理03教育社会学与教育人类学(含家庭教育) | 2 |
040101教育学原理04德育原理(含公民与道德教育) | 2 |
040101教育学原理0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2 |
040101教育学原理06援藏计划 | 1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1课程与教学论 | 6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2学校咨询 | 4 |
040103教育史01中国教育史 | 3 |
040103教育史02外国教育史 | 4 |
040104比较教育学 | 5 |
040105学前教育学01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 | 3 |
040106高等教育学01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 6 |
040107成人教育学 | 1 |
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 | 2 |
040109特殊教育学01-06方向 | 3 |
0401Z1教师教育 | 5 |
0401Z2互联网教育 | 3 |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01教育管理 | 8 |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02教育经济学 | 6 |
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03教育管理(智库) | 3 |
078401教育技术学 | 13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3 |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面试三部分。
复试满分值为400分,24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其中笔试150分(90分及格),综合面试200分(120分及格),外语听说面试50分(30分及格)。总分或单项分数在及格线(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0103教育史、040105学前教育学、040106高等教育学和047101教育经济与管理按方向排序,040109特殊教育学01-06方向考生整体排序;除此之外,其他均按专业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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