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的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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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及毕业论文工作相关要求,毕业论文开题工作应于本学期中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题目应符合学生所在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更换论文题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学生应向学部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原本科生导师继续担任,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则由学生填写导师变更申请表,经原本科生导师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交至教学办公室审核备案。每位指导教师以指导2~3名学生为宜,不得超过6名。
3、教育学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的开题报告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安排;特殊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开题报告答辩由学生所在专业组织安排;辅修教育学双学位学生的开题报告答辩由指导教师组织安排。
4、开题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含三人,可包括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不可担任开题答辩小组组长),开题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撰写阶段。开题答辩不通过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开题报告,一个月后申请第二轮次开题答辩。
5、学校启用“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ss.bnu.edu.cn/)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全过程管理,学生在完成论文各阶段的系统填报工作后需提醒导师及时开展相关阶段的审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23日前,学生完成开题答辩,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版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记录表交至本班学委(辅修教育学双学位学生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开题报告上传至“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开题报告需使用此通知附件版本,不得使用其他版本。
2、2024年11月27日前,学生所在班级学习委员收齐纸质版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记录表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
3、2024年12月11日前,学部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完成意见填写及盖章。
4、2024年12月11-13日,学生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取回纸质版开题报告返还学生,学生需自行保存纸质版开题报告。纸质版开题报告将用于论文答辩后的材料归档。
三、后续工作
拟于2025年3月中旬进行重复率检测,5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和成绩认定,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58804093,lnn@bnu.edu.cn,英东楼251室
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4、学生使用手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docx
附件5、202006号-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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