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俱乐部运行管理规则
党委办公室
2025-12-15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俱乐部运行管理规则
一、总则
(一)为促进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的校园文化生活,规范工会俱乐部的运行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二)工会俱乐部是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的群众性组织,秉持“健康、和谐、参与、共享”的宗旨,坚持公益性、自愿性、服务性原则。
(三)工会俱乐部实行“工会领导、俱乐部主席负责、工会委员协同、志愿者支持、工会会员参与”组织模式。
(四)本规则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各类俱乐部的运行与管理。
二、组织架构
(一)俱乐部主管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
(二)执行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各类俱乐部。
(三)俱乐部组织结构
1.工会委员(协同支持)
2.俱乐部主席、副主席(统筹管理)
3.指导教师或外聘专家(专业支持)
4.工会会员(活动参与)
5.学生志愿者(服务宣传)
三、职责分工
(一)工会委员职责
1.总体指导
(1)对俱乐部进行宏观管理;
(2)确保俱乐部活动符合工会宗旨和校园伦理安全规范。
2.协调支持
(1)协助俱乐部主席申请场地、协调设备等;
(2)审核活动方案与经费使用计划。
3.宣传推广
(1)协调公众号推送、电子屏展示等宣传活动;
(2)建立活动记录、档案与影像库。
4.监督落实
(1)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2)监督经费使用与物资管理;
(3)审阅宣传材料与活动总结。
5.评估表彰
(1)参与学期末考核与优秀成员评选;
(2)审定志愿服务证明与表彰名单。
(二)俱乐部主席职责
1. 总体统筹
(1)协助工会委员对俱乐部进行总体管理,综合学校学部工会相关安排和俱乐部会员需求,确定每学期重点活动主题,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2)统筹协调俱乐部活动开展,确保俱乐部有序、安全、常态化运行;
(3)每学期末向工会汇报工作总结。
2.活动组织
(1)组织俱乐部特色活动,推动俱乐部品牌建设;
(2)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分工和时间表;
(3)带领俱乐部成员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安全、规范;
(4)指导学生志愿者开展工作。
3.沟通协调
(1)定期与工会委员沟通,提交活动申请、总结报告与改进建议;
(2)与指导教师等外部资源进行联络与对接。
4.安全管理
(1)监督安全制度执行,评估活动风险;
(2)处理现场突发情况,确保成员安全。
5.总结反馈
(1)每学期撰写总结报告,归档备案;
(2)统计出勤、参与率、俱乐部成员反馈等活动数据;
(3)提出改进建议,推动俱乐部活动持续优化。
(三)学生志愿者职责
1.活动前期准备
(1)进行场地布置、签到表制作;
(2)摄影设备借用与其他设备调试。
2.活动过程协助
(1)协助活动签到、维持秩序;
(2)拍摄影像资料;
(3)活动后整理场地、归还器材与资料归档。
3.活动总结反馈
(1)协助收集反馈与整理数据;
(2)撰写简报、公众号推送、新闻稿。
4.俱乐部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交付的其他俱乐部相关事宜。
(四)会员职责
1. 按时参加俱乐部活动;
2. 遵守活动纪律与安全规范;
3. 爱护公共器材与环境卫生;
4. 尊重指导教师与志愿者,积极配合活动安排;
5. 参与反馈与建议,推动俱乐部改进。
四、制度建设
(一)例会制度
1.俱乐部主席每学期初参加工会例会一次,汇报活动计划;
2.俱乐部主席每学期末参加工会例会一次,总结工作成果。
(二)签到与考勤制度
1.由志愿者负责签到,记录俱乐部成员出勤情况;
2.出勤情况纳入优秀会员评选依据。
(三)安全责任制度
1.每次活动前进行安全检查;
2.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四)物资与财务管理制度
1.器材统一采购、编号登记、定期维护;
2.耗材实行登记领取;
3.经费使用须履行工会审批程序。
(五)宣传与档案管理制度
1.公开发布的宣传内容须经工会审定;
2.建立影像与文字档案,形成档案库;
3.每学期制作《活动影像汇编》或电子年报。
五、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工会专项经费、学校项目支持、社会资源;
(二)经费用途:用于支付指导教师劳务、器械采购、表彰激励;
(三)所有支出需经工会审批,执行后统一备案。
六、安全与应急管理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活动中禁止危险动作;
(二)每次活动前检查场地地面与设备;
(三)若出现身体不适或事故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
(四)每学年对俱乐部成员和志愿者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或健康讲座,新成员需参加学习。
七、表彰与激励机制
(一)每学期评选“最佳俱乐部”“优秀俱乐部主席”“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二)表彰标准:出勤率高、贡献突出、积极带动会员参与;
(三)表彰结果由教育学部工会审定并公示。
八、附则
(一)本规则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工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二)各俱乐部部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补充细则,但精神须与本规则一致,不得与本规则冲突;
(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每两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