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工之家» 荣誉殿堂

教育学部工会内部评奖评优制度

党委办公室

2025-10-27

根据校工会发布的《部门工会年度总结及评优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学部工会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先进典型,特制定本制度。评优工作由教育学部工会负责组织。评优结果将在教职工年终绩效奖励中体现,同时作为推荐校工会评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一、奖项设置与比例

学部以校级推荐奖项为基本依据,结合学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奖项设置:

1. 专项荣誉奖:优秀工会干部、优秀俱乐部主席、摄影之星、运动之星、青年成长之星、工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

2. 集体贡献奖:根据年度活动开展与参与情况来确定1-2个优秀工会小组、最佳俱乐部。

二、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及学部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专项荣誉奖:授予年度内协助学部工会完成工作(如活动组织、经费核算、宣传报道等),贡献突出的工会委员;授予在对应领域(如摄影、体育、文艺等项目活动)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

2.集体贡献奖:授予在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团队;需高效组织本组活动,配合完成工会工作。团队(工会小组/俱乐部)年度组织或参与学部工会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率不低于60%。

三、评分标准

(一)活动计分

1.参与学校或学部工会活动,每次计1分;表现优异者(如代表学部在校工会及以上级别活动中获奖或获得表彰,额外加1分)

2.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服务工作计1分;

3.创意贡献加分:为工会活动积极贡献创意方案被采纳,每次计1分,同时可作为专项荣誉奖评选辅助依据;

4.工会小组或俱乐部代表学部参加校级及以上集体比赛且表现优异(如获奖、获表彰,鼓励奖、参与奖除外),每位成员可额外计1分,相应的工会小组或俱乐部整体计1分。

(二)评分说明

所有活动计分总和作为评奖核心依据,同等分数下可由学部工会综合日常表现与贡献进行评议。

四、评选流程

1.审核评分阶段(每年12月初):工会委员会结合活动签到记录、获奖证明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分审核,确定初步名单。

2.公示阶段(每年12月中旬):初步名单在学部官网、教职工微信群、英东1层大屏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

3.确定与表彰阶段(12月底--来年1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及年终绩效核算加分(专项荣誉奖3分;集体每人2分,不重复加分)。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学部工会负责解释,每年可根据校工会要求及学部实际情况微调;

2.评选过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育学部工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