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瑗奖】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京师范大学钱瑗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16-06-21
根据师校发[2005]47号《钱瑗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启动2016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含离退休人员,不包括校外兼职人员);
2、已获得本项奖励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3、申请条件详见《钱瑗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实施细则》(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办法
学部推荐:1人
学校奖励: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壹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程序
1、有意申报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钱瑗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其它附件请单独装订成册(附课表和学生评教结果)一式一份,于6月29日16:00前将纸质版送至联系人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经学部课程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后,向学校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学校评选。
联系人:刘楠楠 电话:58804093
办公室:英东楼251 邮箱:lnn@bnu.edu.cn
教学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