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奖】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 暨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16-05-03
各位老师:
接教务处通知,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暨第十二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以下简称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推荐范围
1.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2.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 申报人须具有20年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2013-2015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5. 学部可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名额2名;同时可推荐有意申请市级教学名师奖的往届校级教学名师1名,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参加本次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以获得推荐到北京市参评的资格。
6. 其它请参照第十二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二、学校表彰名额及奖励方式
评选北京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10人,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侯选人3名。纳入学校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 校级教学名师奖
教师本人填写“第十二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以格式二方式打印的课表,课堂教学评教表,获奖证书,教改项目,科研项目立项书、批准书,论文、专著封面及目录页等)(单独装订)一式一份,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送至联系人处。
2. 市级教学名师奖
教师本人填写“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由于北京市教委本届通知还未下达,遵教务处指示),暂按照北京市教委评选第十一届市级教学名师奖的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附件4、附件5),于5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送至联系人处。
提示:候选人将在学校评审会上做个人陈述,请提前做好准备。
四、评审环节
1. 学部初评:经学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后按规定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2. 校级教学名师奖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经过通讯评审和现场投票等环节,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获奖教师。
3. 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由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联系人:刘楠楠 邮箱:lnn@bnu.edu.cn
电话:58804093 办公室:英东楼251室
附件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第十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doc
附件5:第十一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课堂录像要求.doc
教学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