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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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教育学部2016级本科生导师聘任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16-06-30

为顺应教育学部试点学院改革工作需要,充分调动学部优秀教师资源,提高本科生教育和培养质量,现启动2016级本科生导师聘任工作,欢迎各位老师积极报名。一.导师职责

1.学业指导

(1)     帮助本科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

(2)     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

(3)     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

(4)     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其学习计划及方法、科学研究、论文写作、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

2.人生引导

(1)    充分发挥导师的启迪与濡染作用,加强对学生的人生、思想引导;

(2)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4)    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专业素养发展,注重学校历史文化积淀的传承。

3. 定期指导

(1)    制订指导计划,主动联系学生,原则上每学期导师指导每个学生不少于6次。

(2)    学期初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习方案,平时需关注学生学业以及思想发展动态。

4. 实施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制

(1)    导师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对学生指导的时间和效果;

(2)    导师督促学生及时记录导师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和学习收获,并在手册上签字。

二.报名条件及聘任程序

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指导学生的经验,爱生敬业,责任心强,有充裕的指导时间,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 采取教师和学生互选的方式确定聘任结果:教学办依据教师提交的报名表制作导师手册;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依据导师手册主动与属意教师联系或约谈;如教师确认对其指导,可在学生申请表上签字;学生将教师签字后的申请表交教学办统一公示。

3. 第一学年结束后,学生可根据未来专业意向调整等原因自行提出申请调换导师,原导师在其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定解除指导关系,新导师在其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确定建立指导关系,学生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交教学办备案。

三.任职时间

本科生导师任职时间为4年,导师从确定指导关系后开始指导直至学生毕业。

四. 工作量与待遇

本科生导师工作任务计入学部工作量(6学时/生/学期);此外,第一学年的工作任务同时还纳入学校薪酬体系,每指导1名学生每年酬金2000元,第一学年结束后的当年年底统一发放。第一学年结束后还可参与学校优秀新生导师评选,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 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于7月11日前报名,可通过网络报名链接填写报名表,也可发送报名表至联系人邮箱。

网络报名链接 http://www.sojump.hk/jq/8944271.aspx

 

联系人:刘楠楠            联系电话:58804093

办公地点:英东楼251室     电子邮箱:lnn@bnu.edu.cn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报名表.doc

 

 

教学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