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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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的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26-03-12

各位2026届本科生及指导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学生学术能力和学术规范水平,学校将继续使用“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ss.bnu.edu.cn/)“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模块对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查重检测和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通知公告中下载。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含辅修学位论文)均须参加检测,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需撰写说明,并被视为放弃首次检测机会;无故不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取消当年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论文全部内容均须上传检测,系统将自动剔除封面、目录、声明及参考文献部分,请参考《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论文格式规范》(附件3)相关要求,确保查重系统能准确识别。每位学生“论文查重”(答辩前)和“终版管理”(提交终版)各有一次检测机会,无多余篇数。查重检测合格后会自动进行AIGC检测,学生无需另行操作。

查重检测结果“文字复制百分比”原则上不超过15%。首次检测至少一周后,需要复检的论文(设计)经修改后方可开展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仍未通过,需重新撰写论文,随下一批次答辩。

二、日程安排

4月7-17日,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定稿和查重申请表。

4月20日前,学生将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的查重申请表交至本班学委。

4月21日,学委将本班查重申请表交至本科教学办公室。

4月22-28日,学生上传论文定稿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

5月5日后,对于首次检测复制比高于15%的论文,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针对查重结果进行修改后可自行登录检测系统再次上传进行复检。

三、其他

5月6-15日,院(所)或指导教师组织开展论文答辩,自行安排时间及地点。相关及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58804098,lnn@bnu.edu.cn,英东楼251

 

 

教学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师教培养〔2026〕11号-关于202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和aigc检测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管理办法.pdf

附件3.“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论文格式规范.doc

附件4.查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