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育教学» 通知公告

【在职、同等、高校】2016年秋季学期在职教育硕士答辩工作细则

教学办公室

2016-09-28

2016年秋季学期在职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细则.zip 

教育学部在职教育硕士、高校(中职)教师、同等学力学生

2016年秋季学期答辩工作细则

 

一.能够参加2016年秋季学期答辩的条件(缺一不可)

2016年秋季学期答辩工作已经开始,各位同学若满足了以下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次答辩:

1. 确保系统中所有课程达到最低学分要求:在职教育硕士34学分(2012-2014级学生除外,学分要求参考下表)、高校中职36学分、同等学力32学分;并且系统中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专业

2012级

2013级

2014级

教育管理

37.5学分

36.5学分

38学分

教育技术

39.5学分

40.5学分(免师42.5学分)

39学分

小学教育

37.5学分

36.5学分

38学分

学前教育

\

37.5学分

\

特殊教育

\

37.5学分

37学分

【以上学分要求仅供学生自查,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核为准】

 

2.已经完成开题,并且开题距离答辩申请已经有半年及以上。

3. 按照要求完成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排版(文科参照执行),必须双面打印,字数一般应在二至五万之间,中外文摘要一般不超过一千字(词)。详细规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学位学科导师栏目下,学位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工作→常用下载)。

4.与导师沟通,导师认为论文质量已经达到要求同意答辩。

5.完成硕士研究生实践考核,并提交实践表和实践报告。(仅针对高校教师、中职教师)。

6.在学期间发表论文(仅针对同等学力学生)。


二.教育学部答辩日程安排(必须以此学部工作时间安排为准)

截止日期

事        项

10月25日前

答辩申请

①拟答辩研究生登陆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学籍管理与常用链接”→“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系统”,分别进入“信息采集”、“提交学位申请”及“登记科研成果”,填写、保存并提交学位信息、发表论文等,无科研成果可不填;

②拟答辩学生准备制证照片(2寸彩照)及电子照片(一律由中国图片社拍摄),答辩前交至教学办公室。

11月15日前

学位论文

检测与送审

①拟答辩学生完成论文并报请导师初审,下载并填写论文检测申请表,导师签字后交至教学办公室。

②拟答辩学生按要求将论文发到指定邮箱进行检测;

③导师审阅申请人学位论文及检测报告,在《论文送审审批表》中签署意见,确定是否同意送审;

④拟答辩学生领取答辩材料,上传待审论文。

12月9日

受理答辩

申请截止日

①论文通过评审后,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录入、保存并提交相关信息;

②答辩学生填写《学位审批材料》,于答辩前一周将审批材料、论文(学生、导师签字,2本)上交教学办公室审核,答辩前两个工作日请答辩秘书取回审批材料;

③学位办审核答辩材料,通过后方可持表决票参加答辩。

12月16日

学位论文

答辩终止日

①完成答辩后三天内,答辩秘书填写答辩记录,并将《学位审批材料》交至教学办公室;

②通过答辩后一周内,申请人登陆“研究生学位系统” →离校相关→上传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必须与印刷版一致),另在校图书馆网站提交论文;

③学位办对通过答辩的论文进行抽检。

²  特别提示:以上各环节均为申请学位的必经流程,请务必严格按照学部的截止时间完成上述工作;若有任何环节(特别是《学位审批材料》审核)因学生个人问题未能按时完成,并影响最后学位授予,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答辩准备工作及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