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17-06-23
关于2016级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级老生:
我校2017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相关工作即将在7月9日至8月13日期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及上课时间安排
请于7月9日9:00-11:30,14:00-17:00携带学生证到英东楼二层大厅报到、注册。7月10日开始上课,8月13日课程结束,14、15日离校,考试及课程学习时间为五周。
按照研究生手册规定,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无论请假与否,均按照缺课计算,一门课程缺课数超过该课集中授课总学时的1/3时,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该门课程不及格,必须重修。
二、缴费
请登录“北京师范大学通用缴费平台”:http://wszf.bnu.edu.cn,用户名:本人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若有字母则为大写)。请根据所示金额在线支付学费或住宿费,住宿费一旦缴纳则视为自愿申请住宿。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5日。
在上述时间内缴纳学费或住宿费的,可于暑期授课期间拿到收据。学费需在开题前结清,未缴纳的视为开题无效。
三、住宿安排
住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学4楼一层东侧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提前到校者,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宿舍中配有网络端口,如需上网,请自己配带电脑及网线等网络设备。住宿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
四、暑期教育硕士相关学习准备
已参加第一阶段授课的2016级在职单证教育硕士、免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须提前完成两门实践类课程。各专业要求不同,已发至各班级QQ群,请按照本专业的要求完成作业。
学生应随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院系网站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内容。暑期上课的具体安排请留意班级群通知,按要求进行。
学习期间,学生应主动与培养单位尤其是指导教师联系、沟通,主动学习。
五、教育硕士课程及考试相关工作说明
有部分课程为选修,须在7月8日10:00—7月9日23:59期间完成选课,网站将于7月9日23:59准时关闭,请按时选课。到时未选课的学生随即默认为自动放弃修读相关选修课,逾期不予补选。由于暑期教学时间较短,选课没有试听时间,一旦选定,不予变更。
修读课程如布置有作业,请按任课教师要求提交方式如期提交作业。请务必在作业上注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姓名、学号及学院(部、系)等信息,以免作业无法准确、准时转给任课教师,造成作业部分成绩缺失或课程总成绩不及格的情况。
六、联系人
研究生院公共课: 010-58807675冯老师(含必修课程:政治理论、英语;选修:人文社会科学前沿讲座、科学技术前沿讲座)
教育学部公共课: 010-58804715施老师(除研究生院开设课程外,其他公共课程)
教育学部专业课: 010-58804092姚老师
财经处(缴费、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