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2017-03-09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科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全国最早设立教育学硕士、博士学位点、最早设立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最早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授权的单位,学科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领先水平。
教育学部经学校同意,于2017年1月成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全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心立足国家需求,整合全校教师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包括: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建设与教学运行管理、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教学条件建设等工作。为推进中心工作,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与申请条件
岗位一: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
1. 1.工作职责:
· 全面协调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心行政管理事务,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办公室工作。
· 负责协调全校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与承担各专业教育硕士培养的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开展密切合作。
· 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 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协助起草相关人才培养制度。
· 协助主管领导积极开拓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海内外实习实践基地,推进实习实践工作的落实。
· 制定办公室年度计划,编制相应的经费预算。
2. 2.招聘人数:1人
3. 3.申请条件
1) 身体健康,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较强的开创精神;
3) 具备丰富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表现出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极高的公文写作能力;
4) 有校内编制人员, 优先考虑。
岗位二: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务管理人员
1. 1.工作职责:
· 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招生工作;
· 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等工作;
· 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籍、成绩、中期筛选、开题、论文答辩、毕业手续等管理工作;
· 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见习、实习、实践周活动的安排和组织;
· 负责全日制教育硕士各类项目的组织。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与管理。
2. 2.招聘人数:1人
3. 3.申请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2)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 性格随和,善于沟通;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 有相关岗位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三: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务管理人员
1. 1.工作职责:
· 负责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招生工作;
· 负责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等工作;
· 负责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籍、成绩、中期筛选、开题、论文答辩、毕业手续等管理工作;
2. 2.招聘人数:1人
3. 3.申请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2)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 性格随和,善于沟通;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 有相关岗位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四:教育博士教务管理人员
1. 工作职责:
· 负责教育博士的招生工作;
· 负责教育博士的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等工作;
· 负责教育博士的学籍、成绩、中期筛选、开题、论文答辩、毕业手续等管理工作;
· 负责暑期教育硕士教育类公共课的安排以及相关成绩管理等工作。
2. 招聘人数:1人
3. 申请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
2)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3) 性格随和,善于沟通;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服从工作安排;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 有相关岗位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申请材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