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人才动态» 其他招聘

第三届“明远教育奖”评选细则

学术科研

2017-03-13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密切结合,推动我国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创新,加强中外教育学术交流,北京师范大学基金会顾明远教育研究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明远教育基金”)于2013年设置“明远教育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经明远教育基金理事会研究决定,第三届“明远教育奖”评选活动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欢迎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推荐和申报。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明远教育奖”共设研究类、实践类和海外类三个类别。其中,研究类面向国内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评选奖励5项成果,每项成果奖金10万元人民币;实践类面向国内广大一线教育实践工作者,评选奖励10名,每名获奖者奖励10万元人民币。海外类专门面向长期关注中国教育事业并在中国教育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士,设立“中国教育研究杰出贡献奖”,评选奖励1-2名。

 

二、评选对象

(一)研究类

l  为引导教育实践变革做出突出学术贡献的中青年教育研究工作者

l  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实践类

l  具有较强研究意识和能力的一线教育实践工作者。

l  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海外类

l  长期关注中国教育带来并在中国教育研究及其传播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士。

 

三、评选标准

(一)研究类

l  凡于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l  应用价值高但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须经委托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申报参评。

l  参评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

l  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

 

(二)实践类(包括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工作)

l  长期从事教育实践工作,并取得社会公认的成绩。

l  对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有较深入的思考,取得了以研究为基础的实践创新,并公开发表相关研究成果。

l  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教育信念和教育风格。

l  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的教育模式。

 

(三)海外类

 

l  长期关注中国教育事业。

l  对中国教育研究有杰出贡献。

 

四、研究类参评方式

第三届“明远教育奖”研究类有两种申报方式:个人申报和专家推荐。申报者可采取任意一种方式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报

l  填写第三届明远教育奖(研究类)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其中需申报者签字原件1份,其他均为复印件。)

l  研究成果原件(著作均为原件。如有条件限制,其他类型成果可为复印件。)

l  研究成果社会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引用证明需1份原件,其他均可为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所有推荐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二)专家推荐

l  填写明远教育奖(研究类)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其中需推荐专家签字原件1份,其他均为复印件。)

l  研究成果原件(著作均需原件。如有条件限制,其他类型的成果需可为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所有推荐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五、实践类参评方式

第三届“明远教育奖”实践类有两种申报方式:个人申报和专家推荐。申报者可采取任意一种方式按要求提交材料。

(一)个人申报

l  填写明远教育奖(实践类)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其中需申报者签字原件1份,其他均为复印件。)

l  个人简历

l  5000字左右的“我的教育信念”自述(主要介绍申报人的教学或办学思想和模式产生的社会影响等。)

l  公开发表的重要研究成果(限3种以内。其中著作均需原件,其他类型的成果至少1份原件。如有条件限制,其他类型成果可为复印件。)

l  其他代表性获奖证明材料(限5种以内,复印件即可。)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有特殊需要者请联系基金会秘书处。

 

(二)专家推荐

l  填写明远教育奖(实践类)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