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课程与教学论坛”第十讲:课程教学评价的思、悟、行
学术科研
2017-06-15
2017年6月14日上午在教2-104教室,“京师课程与教学论坛”第十讲邀请到河南大学副校长刘志军教授做“课程教学评价的思、悟、行”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院院长王本陆教授主持。课程与教学研究院的教师、博士生和硕士生以及其它院系的部分学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河南大学副校长刘志军教授做课程教学评价的思、悟、行专题讲座
在讲座开始时刘志军教授表明自己是回母校向在座的师生汇报这几年的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讲座以刘志军教授从事课程与教学评价研究经历的缘起、思考以及实践等为线索展开。讲座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我的课程与教学评价研究经历、对课程与教学评价的认识、课程与教学评价中几个关系的思考以及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实践探索。首先,刘教授讲述了自己从事课程与教学评价研究经历。从本科生到博士后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研究之路。在本科生阶段从教育专业学习到研究领域的初步确定,硕士期间从教育研究方法到教育评价研究,博士阶段选择课堂教学评价作为自己的博士选题,博士后阶段系统地思考课程与教学评价的几个关键问题,以课程评价问题为依托,形成了对课程评价的认识。第二,刘教授提出了自己对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理解。针对以往的课程评价将评价看作是对教育目标达成或满足程度的结果进行评价,刘教授提出了课程评价是对课程全过程的评价。课程评价不仅包括课程目标阶段的评价,同时也包括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结果等方面的评价。对于教学评价,刘教授提出了教学评价的内容由教学结果的评价到教学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统一。
接下来,刘教授谈到了课程与教学评价中几个关系的思考。一是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的关系。在教育研究领域,研究者对于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往往站在对立面,认为两种方法存在着客观主义评价与主观主义评价之分。刘教授提出虽然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适用范围和目的,但是两种方法具有明显的互补性。为了实现两种方法之间的结合,首先需要评价指导思想的结合,其次是评价主体素质的结合和具体评价方法的深入研究。二是课程与教学评价与评价理念的关系。研究者由于评价理念的不同,在相同的评价活动中也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因而在进行评价之前,首先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三是课程与教学评价和教育目的的关系。刘教授提出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应服务于教育目的,评价活动也不例外。但是评价活动只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手段之一,评价本身不能成为教育目的,更不能超越和凌驾于教育目的之上。四是课程与教学评价和教育公平的关系。刘教授提出了如何看待“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虽然“考试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机会均等原则,但是却没有考虑到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多元智力理论表明每一个人的智力结构是不一样的,因而评价也应该做到照顾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此,刘教授提出“考试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成为教育领域的一个永恒追求。
最后,刘教授介绍了自己近年在课程与教学评价领域的实践探索。一是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二是高等学校发展性教师评价研究。刘教授介绍了自己为什么会关注这两方面的研究,以及自己在这两方面的研究历程和最新的研究进展。刘教授提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首先需要中小学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其次坚持“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最后高校应该逐步探索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刘教授结合自己在河南大学分管教学的实践经历,提出了如何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问题。由于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和持续思考,提出了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的多元化教师教学评价。教师可以自主选择评价的内容,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反思教学改进。最后,刘教授表示课程与教学评价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开始。教育是一个有理想的事业,但也要处理好教育理想与教育现实的关系。通过课程与教学评价的修修补补,最终到实现理想的乌托邦。

课程与教学研究院师生认真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