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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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奖工作

学生办公室

2016-09-14

各位同学:
    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现已开始,学校评出3人,奖金为10000元/人。学部只能推荐1名同学到学校参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高等院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表格下载: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网上申报”下载“评审表”)及附件《2016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一览表》。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在读学历以来获奖情况”需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生“本学年成绩”需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及院系盖章的本学年年级排名表复印件。
    (3)学生“已经发表论文情况”需附相应论文所在发表刊物当期目录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明显划出相应论文题目)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4)学生“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要由教师以第三人称拟写,“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着重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5)“院系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学校意见”两栏均由学部填写,所有填写内容均须电脑打印。
    三、推荐名额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9月20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一览表”和“评审表”电子版发到luwumei@bnu.edu.cn;同时将“评审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英东245)鲁老师处。(评审表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得增减页或改变成单面;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只需一套。)
 
    咨询电话:58804025

•申请人信息一览表.doc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