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11-10
2017届毕业生:
为了缓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他们顺利就业,学校现面向2017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未就业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及名额
资助额度为每人500元,资助名额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本年度曾申请过就业临时困难补助的毕业生人数算在名额之内,不得重复申请。
已确定以保研、直博、出国等方式继续深造的学生不得申请。
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得申报(其中本科生需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工作要求
1、就业补助的发放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各班同学自愿申请,申请人将本人用于找工作的开支情况报给班长,班主任和班委一起根据所有申请人材料,敲定获助名单。
3、各班确定人选后,在本班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确认单》(请见附件),于11月1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uwumei@bnu.edu.cn。请确保学生信息正确,如因班级报送信息错误导致学生补助发放不成功,财经处将不予补发。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部上报人数及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将补助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中,如有问题将直接取消学生资格。
咨询电话:58804025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