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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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部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9-09-11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育学部学生工作质量,向双一流、国际化、规范化迈进,同时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教育学部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由学生自荐、学部(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人选。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我单位联系人提交申请,提交材料包括:《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综合考核计分排名表》、《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学部(院、系)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含电子版)。请申请人于9月12日(星期四)中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英东楼24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hengxin62@bnu.edu.cn。

面试时间:9月12日(周四下午)2:30

地点:英东楼202

联系人:郑鑫,58804275

二、申请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

3.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成绩应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60%);

6.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7.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大学期间取得市(省)级或市(省)级以上奖励、称号等)可以申请破格至65%,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部(院、系)和导师,方能获得资格;

8.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9.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无影响继续学习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10.符合保研基本条件。

三、相关政策

1.申请者经考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指导教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承担学生工作或管理工作,工作时间为两年。学生事务助理在工作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两年,为学生身份,全职工作,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