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8-05-11
教育学部各研究生毕业班:
根据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研究生工作处相关规定,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参评范围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18届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提前毕业的2016级学术型硕士可与2015级同专业的毕业班级一起参评。
学生数据由研究生院提供,数据统计截止时间4月27日。
三、奖项类别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设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各班2018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附件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参评人数的10%和15%评定,学术型硕士的奖金金额为1500元/人和博士的奖金金额为2000元/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是否配发及配发额度。
(二)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按照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各班2018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名额(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按参评人数的5%评定,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品行或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例如国家奖学金、校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奖学金、通鼎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京师校友金声奖学金、励耘奖学金等)。
4.就业过程中没有因为个人原因违约。
(二)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三)“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人中产生。
四、评选流程
(一)5月8日-5月13日
1.学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方法详见附件1《申请指南》,先不用点“提交”,班级选举确定候选人后再点击“提交”)。
2.班级组织班会评审。
⑴会议流程:
① 召开班会。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全体学生会议,解读评选条例。
② 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陈述内容包含在学期间思想品德、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等综合情况。
③班级同学投票。同学们根据申请人陈述情况进行投票(参与投票人数需超过班级人数一半,若个别同学无法到场,视为弃权,未到场的同学不可委托他人投票),现场统计、公布结果。如有并列情况,请予排序,择优上报(上报名额不超过附件2各班分配名额)。校级、市级推荐名额为“3-4”(上报人数为3人或4人)、“2-3”(上报人数为2人或3人)、“1-2”(上报人数为1人或2人)的班级(见附件2),请将候选人材料排序上报。评选完成后,请各班级做好投票结果记录。
(2)班级内部公示评奖结果:无异议后,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部提交候选人材料。
(二)5月14日下午3:00点前:
1.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至英东楼245。
⑴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由导师、班主任签署意见,不可涂改、不可加页,表格的行间距和格式不可修改)。
⑵学术成果与科研经历证明,其中期刊论文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与论文双面复印件;社会工作经历提供相应证明。
(3)班级投票结果。
2.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期刊封面、目录页与论文,证书扫描件等,由申请人本人发送至fegraduate@126.com,邮件主题为“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姓名-专业”。
(2)附件3《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班级投票结果,由班长统一发送至fegraduate@126.com,邮件主题为“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班级名称”。
3.网上申报,填写完后点击“提交”
通过班级内部评选的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方法详见附件1《申请指南》)。附件上传的证明材料将会在全校范围系统内公示,请注意隐匿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重要信息。
(三)5月15日-5月17日
学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进行差额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学部内公示。
(四)5月21日-5月22日
学部网上审批候选人申请信息,将候选人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
(五)5月23日-5月25日
研究生工作处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进行网上确认,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6月初
按照北京市教委工作进度安排,市级优秀毕业生报北京市教委审批。2018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最终名单,并为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注意
(一)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二)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学校研究生工作处与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准后,由学部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三)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对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进行排序。
附件2: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各班名额分配表(更新最终版).xls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