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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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1年教育学部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20-09-22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育学部学生工作质量,向双一流、国际化、规范化迈进,同时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教育学部学生事务助理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情况


单位

人数

教育学部

1

 

二、工作流程


  由学生自荐、学部(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部联系人提交申请。请申请人于9月23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英东楼24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engxin62@bnu.edu.cn。电子邮件命名格式:2021年教育学部学生事务助理材料(姓名+学部院系)。

  申请材料包括:含申请者本人签字、加盖学部(院、系)公章后的《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学术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附件命名格式:1.学生事务助理申请表+姓名;2.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姓名;3.其他证明材料+姓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不属于委托培养、定向生、公费师范生等招生时即明确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较强的责任心;

  3.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专业成绩位于所在专业总人数的前60%(含60%);

  5.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

  6.专业成绩排名未达到要求,但其他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如大学期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称号等)可以申请破格至65%,破格的学生必须落实好接收学部(院、系)和导师,方能获得资格;

  7.要求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8.符合保研其他基本条件。


  四、关于选拔学生事务助理的相关政策


  1.申请人经审核录取后成为学生事务助理,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自行落实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接收单位、导师等。

  2.学生事务助理在研究生入学前需在选留单位全职工作两年。工作期间为学生身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学。

 

  联系人:郑鑫,58804275

 

附件:

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教育学部学工办

2020年9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事务助理类别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