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在2016级新生中评选金鼎轩助学金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09-09
2016级本科生: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从而促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金鼎轩公益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金鼎轩助学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非免费师范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申请:
1、努力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的生源;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未获得其他类型的资助(根据成绩获得的奖学金的除外)。
注:建议各班重点考虑推荐数字迎新系统中反映出困难得分较高的学生,并对可能无网络条件填写数字迎新系统的学生进行排查,以确保精准资助。
二、资助人数及金额
全校15名,每人15000元。
2016级1班推荐3人、2016级3班推荐2人到学部参评。
三、助学金发放形式
资助款将分两次发给受资助学生,本科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发放10000元/人,第二学期根据学生第一学期表现进行复审后发放5000元/人。如学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发放或收回助学金,并严肃处理。
四、受资助学生义务
1、在学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
2、自然成为“金鼎轩助学金”志愿者,踊跃参加金鼎轩助学金管委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为实现“金鼎轩助学金”之宗旨服务。
五、申请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金鼎轩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复印件,一式两份。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班主任/班长提交申请材料,班主任和班委一起初审材料,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18日10:00前提交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英东245室)鲁老师处。
联系电话:58804025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