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党建】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京师先锋党员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10-17
各党支部:
为了在本科生党员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优秀本科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二○一六年九月)的相关规定,学校本科生工作处将启动2015-2016年度本科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京师先锋党员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优秀学生干部(党支部)】
一、评选条件
1. 上一年度担任党支部支委,任期满一年。
2.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3.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 对待支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创新,严于律己,在学生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高威信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原则上须获得2015-2016学年京师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教育学部共有2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1.有意愿报名的党支部支委请于10月20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英东楼247赵爽老师处。
2. 教育学部分党委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3. 教育学部分党委将初评结果在院系张榜公示,核准、审批无异议后于统一报送本科生工作处。
4. 各项评比结果经本科生工作处审核后返回各院系张榜二次公示。
【京师先锋党员】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本科生正式党员。
2.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3.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 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较好的执行党支部决议;积极参加日常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较高威信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原则上须获得2015-2016学年京师奖学金。
三、评选比例
京师先锋党员按在校本科生党员人数的3%进行评选。教育学部共有2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
1. 每个党支部酝酿、推荐候一名候选人,候选人请于10月20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英东楼247赵爽老师处。
2. 教育学部分党委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3. 教育学部分党委将初评结果在院系张榜公示,核准、审批无异议后于统一报送本科生工作处。
4. 各项评比结果经本科生工作处审核后返回各院系张榜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