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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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评选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06-06

2015、2014级本科生:
    为帮助北师大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子成长成才,现展开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的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大一、大二学生(非免费师范生);
2、来自西部地区优先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以下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
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就读于高中或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二、资助金额与人数
   学部推荐1人到学校差额评选。每人3000元。差额评选,各院系可推荐1名同学参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评出6名同学,提交基金会,最终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确定4名受助者。
    此助学金为一年一审,一年以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申请。
    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和模板查看附件3)
1、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一和二)(附件1,双面打印,全手写,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填写说明)
2、身份证明:
• 年满18 周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未满18 周岁: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每张)请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年“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申请,他用无效。
注意不要遮挡身份证号码、地址、姓名、照片等有效信息。
3、学籍证明:须盖有学校或学院的有效公章,如提供学生证复印件需要有相关注册信息记录。(模板见附件3)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校,贴在申请表(二)的贴照片处)。
5、贫困证明:不需要回家开具证明,统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盖章。
    四、资助条款
    申请助学金并且获得批准的申请人,视为接受以下条款:
1)申请人保证,为了申请资助款而向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资助款只用于规定的资助范围内(学费、杂费、生活费等)。
2)如有弄虚作假、伪造、隐瞒、挪用资助款等行为,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可采取暂缓拨款或终止拨款、撤销该资助项目、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追偿损失等措施。
3)在2016 年10 月15 日前提交资助金额使用发票或学校财务证明(即学费收据)。如无法在此日期前提供,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告之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并尽快提供发票或财务证明。
4)一学年的两学期结束时及时反馈学习总结和学习成绩;如联系电话变更,必须及时告知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5)自愿成为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的志愿者,根据需要参加公益活动。
6)除了资助款,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无义务另行提供任何其他资助。
注: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如申请人一年中的配合程度、在校的成绩等)综合考虑是否在下一年度继续批准申请人的再次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12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交到英东245鲁老师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谢谢!
    联系电话:58804025

•附件1 c1,c2新生版-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一,二)pdf版.zip

•附件2 d1,d2新生版-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填写说明(一,二)pdf版.zip

•附件3 申请资料上交须知(新生版).pdf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