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并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11-17
学部各位团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倡导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科学化建设,按照团中央《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中青发[2014]29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思政[2015]1号)文件要求,落实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并规范志愿服务工作。
专兼职团干部要率先注册,组织推动全体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在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时,要将是否在注册志愿者中发挥骨干作用作为考察内容。在审核志愿服务学分时,考察学生在“志愿北京”的志愿服务时长。
志愿者注册:(请登录志愿北京http://www.bv2008.cn/ )
12月5日前,各非毕业班团支部组织团员(包括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完成实名注册工作。学生志愿者注册完成后,需加入团体“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志愿服务队”(用户名“bnufevolunteer”),加入本院系志愿服务团体的同时,也可以加入其他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
“志愿北京”注册申请流程见附件。
学部联系人:
邱化民 电话:58808216
教育学部分团委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