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工作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06-06
各位同学: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次申请,分学年发放,即合同填写一次,每个学年放款前还需再填一份续签借据。我校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续签对象
已获得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银行助学贷款且2016—2017学年需要继续贷款的同学。
2、时间、地点:
6月6日—8日 上午8:30—11:00
学16楼南侧137办公室
请各续借贷款学生按时参加续签。不签署续签借据的同学视为放弃下学年贷款。
如不再续签的同学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
联系人: 刘老师 5880214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