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二等)、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11-17
学部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校团委于11月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二等)、优秀个人及单项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评奖评优条例执行。
一、日程安排
11月17日—20日,各团支部内部自评,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按照校团委评优条例办法初步确定人选。
11月21日(周一)下午5点前,申请团支部、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申请材料两个表的纸质版至英东楼243邱化民老师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分团委公邮bnufeftw@163.com,超过时间不再受理。(因优秀团支部学部已经评完,请参评上的团支部书记只填写汇总表即可)
11月22日(周二),分团委、分党委审核、审查材料,并进行学部内部公示。
11月23日(周三),将院系审查盖章后的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11月24日—11月25日,校团委对参评个人和集体进行审查,请院系教务老师对参评学生进行成绩复核。
11月26日—12月2日,校团委下发公示名单,院系对各类奖项进行公示。
二、评选说明
1.评选要求
(1)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申请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2)优秀个人及单项奖的评选要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的平时表现、学习和工作情况,若发现不合格申报者,将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3)各奖项评选办法、申请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邱化民
电 话:58808216
教育学部分团委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