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2017—2018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8-11-27
教育学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校团委于11月下旬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评奖评优条例执行。
一、日程安排
11月26日(周一)-12月2日(周日),各团支部内部收集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步审核,之后学部按照校团委评优条例和相应名额初步确定名单。
11月30日(周五)之前,申请人填写好相应表格,提交申请材料,报学部团委、党委审查。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校团委具体通知可见网址(http://youth.bnu.edu.cn/tzgg/58152.html)。
11月30日(周五)中午11点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优秀团支部申请表格和优秀个人申请表格(纸质版)上交到英东楼C区243办公室赵爽老师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团支部申请材料和个人申请材料以及团支部的汇总表,见附件)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到邮箱: bnufezzb@163.com,邮件主题为【评奖评优+团支部名称】。
12月3日-12月5日,学部组织审核并进行统一签字盖章。
12月6日(周四)-12月7日(周五),校团委对参评个人和集体进行审查,请院系教务老师对参评学生进行成绩复核。
12月10日(周一)-12月14日(周五),校团委下发公示名单,各院系对各类奖项进行公示。
教育学部的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见下表:
| 2017-2018学年度院系分团委(团总支)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
||||
| 院系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支部(二等) |
优秀学生干部 |
社会工作奖 |
| 教育学部 |
50 |
8 |
待定 |
29 |
特别注明:申请奖项的同学或者团支部,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过期不候,请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材料,团支书负责收集和整理同学们的材料并上交,不接待个人申请单独提交。
申请个人奖项的同学,请在纸质版表格右上角用铅笔写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此通知里涉及的所有奖项,都针对非新生团支部和个人。
院系评优名额分配表上的各奖项名额,针对学院内部的同学和团支部申请;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的奖项,不占院系名额,所用表格也不同,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建议同学们尽量不要在校团委和院系申请同样的奖项,因为互相之间名额不同,重复申请会浪费其他同学的机会。
院系评选的单项奖学金针对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和文体之星奖的申请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筛选,向校团委提交相关申请。
二、评选说明
1.评选要求
(1)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申请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2)优秀个人及单项奖的评选要严格审查参评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若发现不合格申报者,取消其资格且不再替换。
(3)各奖项评选办法、申请表格见附件。申请表格要认真、完整、如实填写。
2.名额分配
(1)优秀团支部分为一等和二等。其中一等每学年评选出10个(一等评选工作后续另行通知),二等名额按照各学部院系参评团支部总数的20%确定。
(2)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按照所在学部院系团委(团总支)考评等级和学生会考评等级确定,一、二、三等分别为6、5、3人,其他学生团体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校团委根据各团体年度工作考核情况确定。
(3)优秀团员名额按照各学部院系参评团员总数的5%确定。
(4)社会工作奖名额按照各学部院系参评本科生总数的5%和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确定。
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个人奖项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学部院系使用).doc
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学部院系使用).doc
教育学部团委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