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优的通知
学生办公室
2016-12-16
各位同学: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特在全校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优范围
1.考核范围:全体在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如不参加考核将取消下学期勤工助学资格。
2.评优范围:设岗单位依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在全体勤工助学学生中推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本学期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3个月。
(2)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无无故缺勤记录,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每名获得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同学需提交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一篇。
二、评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1.所有勤工助学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其中,设岗教师打分、评价版块,不需要值班学生找值班办公室老师,学工办收齐后,会统一打分。只提交电子版材料到luwumei@bnu.edu.cn。
2.申请优秀个人的学生,需提交两份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一份500-1000字的工作感想,都只提交电子版材料到luwumei@bnu.edu.cn。
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15:00前发至邮箱luwumei@bnu.edu.cn,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实后,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教育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