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规定
人才培养
2010-04-07
为了鼓励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学术视野,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在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基础上,特对教育学部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资助对象
教育学部在读非定
二、资助范围及额度
1、资助参加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的各类全国性项目(包括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国内专业学术会议等),或在国内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往返交通费(限乘火车硬座)。
2、若项目主办方已提供往返交通费资助,则学部不再资助。
3、每人每年限资助1次。
三、资助条件
1、向会议主办方提交了本人为第一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学术论文,被邀请为正式参会代表。
2、参会结束返校后,应在本专业范围内做一次报告。
四、申请资助程序
1、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审批表》,凭参会通知书或邀请函、论文接收函和报告邀请等材料到教学办公室申请批准。
2、受资助人参会(访学)结束回校后,凭参会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论文集等)到教育学部财务办公室办理往返交通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本实施办法由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