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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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2020-06-30

一、申请对象

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并通过现场确认的准考考生。

 

二、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_7_月_2_日24:00前,通过jiaoxueban@bnu.edu.cn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完整的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者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3.申请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4.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书面推荐书。

5.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6.外语水平证明。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 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7.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8.能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现的各种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须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多页材料须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将材料编号并附材料清单(清单须保存为PDF文件),整体打包提交(压缩后形成ZIP文件)。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特别说明: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材料不实、申请者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初审

1.教育学部成立专家小组,原则上由5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审核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报考要求、通过现场确认准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并予以打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审核合格者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名单由教育学部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

 

四、复试

1.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专家当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2.复试满分值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外语口语听力等方面。重点考查申请者在本学科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等。

4.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时间由教育学部通知。

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软硬件等,并按教育学部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教育学部沟通。

(1)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建议有线网络、Wi-Fi、4G或5G中准备2种及以上,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安静、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灯光明亮,不逆光。

(3)支持“双机位”模式的软硬件,包括2部带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设备,支持高清视频通话的电脑或智能手机均可。第一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正面,用于登录“腾讯会议”软件,尽量使用电脑;第二机位设备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安装“云视讯”软件,保证视频呈现考生腰部及以上部位和第一机位的屏幕图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电脑操作系统为 Windows10。不开启任何无关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4)考生复试时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5)会议登录:必须实名注册和登录“腾讯会议”和“云视讯”。如果无法实名登录“云视讯”,务必提前联系教育学部。

5. 应急联系方式

考生面试时如遇网络故障等突发状况,须按照应急联系方式,及时与教育学部联系,具体方式由教育学部另行通知。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博士研究生按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https://yz.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anzh@bnu.edu.cn

教育学部网站:https://fe.bnu.edu.cn

教育学部咨询电话:010-58802069

教育学部电子邮箱:jiaoxueban@bnu.edu.cn

 

七、申诉监督

考生如果对考核环节有异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我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

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保证在报名、初审和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与要求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按照学校和学部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接受学校和学部院系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诚信复试。

4.不对复试过程拍照、截屏录屏、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我愿意接受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复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