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17年教育博士复试通知
2017-04-13
各位教育博士考生:
现将2017年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外国语不低于55分,专业课一不低于60分,专业课二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
凡初试成绩达到基本分数线的教育博士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上线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校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同时失去录取资格。
二、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4:00—17:00
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244
复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三、复试方案
复试将对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需参加两个小组的面试。
实践组(复试一组):重点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实践案例分析。考生进场后,自我陈述3分钟左右,然后回答案例问题,考官提问。
科研组(复试二组):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研究选题计划、综合素质。考生进场后,陈述研究选题计划3分钟后,考官提问。
复试满分值为200分,每小组满分各为100分。考生在每个小组的复试成绩,为该组考官所给的5个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加总再除以3”的方法得出。
每小组及格分为60分,任意一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两个小组复试成绩相加取平均分得出其复试总成绩,按该成绩排序录取。
四、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
4.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5.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7.研究选题计划。说明如考取教育博士,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至少3000字。
研究选题计划纸质版准备5份,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电子版最晚于4月20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shiyuru@bnu.edu.cn。
上述第3、4、5项报名时已提供原件的,复试时可不再提供。第6项在报名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基础上没有补充的,也可不再提供。
五、录取方法
教育博士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复试及格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 010-58804715,施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